《黃埔》雜志社2023年部門決算
《黃埔》雜志社2023年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黃埔》雜志社概況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關于2023年度績效評價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黃埔》雜志社概況
《黃埔》雜志于1988年6月創刊,30多年來,《黃埔》雜志認真實踐黃埔軍校同學會首任會長徐向前元帥提出的“為黃埔同學立言,為祖國統一盡力”的辦刊宗旨,充分發揮作為同學會對外宣傳的窗口和喉舌以及聯系海內外黃埔同學及其親屬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深入宣傳黨的對臺方針政策,充分報道黃埔軍校在中國現代史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傳黃埔師生在東征、北伐和抗戰中的感人事跡,及時反映兩岸和海外黃埔同學及其親屬在經貿、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交流情況,在引導黃埔同學及其親屬發揚黃埔精神,開展反“獨”促統工作、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黃埔》雜志目前設置的欄目主要有:“兩岸時評”“人物春秋”“百歲黃埔老人”“口述歷史”“黃埔研究”“黃埔收藏”“黃埔日歷”“我的黃埔前輩”“情系黃埔”等,內容涵蓋時政、歷史、軍事、文化等方面,是介紹黃埔軍校歷史、反映黃埔人物事跡、傳播黃埔精神的權威性刊物。
據中編辦(1994)202號文件規定:《黃埔》雜志社為差額補貼單位,事業編制26人;現有在職職工6人,離退休干部5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雜志社2023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雜志社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雜志社2023年沒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收入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2023部門決算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收入總計433.31萬元,支出總計433.31萬元。與2022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52.19萬元,主要是事業收入、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422.7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4.53萬元,占64.94%;事業收入147.90萬元,占34.99 %;其它收入0.28萬元,占0.07%。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433.3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17.23萬元,占73.21%;項目支出116.08萬元,占26.79%。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74.53萬元,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74.53萬元。與2022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3.05萬元,主要是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4.5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433.31萬元的63.3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6.44萬元,占9.63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10.77萬元,占76.7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3.68萬元,占4.98%;住房保障支出(類)23.64萬元,占8.61%。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273.54萬元,支出決算 274.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3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26.44萬元,支出決算26.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新聞出版電影(款)出版發行(項)年初預算209.78萬元,支出決算210.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4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執行中調整了年初預算。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年初預算13.68萬元,支出決算13.6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其中:
(1)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9.12萬元,支出決算9.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4.56萬元,支出決算4.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類)
年初預算23.64萬元,支出決算23.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15萬元,支出決算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1.2萬元,支出決算1.2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年初預算7.44萬元,支出決算7.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58.4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32.0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26.4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勞務費、工會經費。
七、關于2023年度績效評價情況的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黃埔》雜志社組織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二級項目3個,共涉及資金116.0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六、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以及使用專用結余安排支出的金額。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黃埔》雜志社用于申請“口述黃埔歷史、搶救珍貴史料、弘揚黃埔精神“專項經費項目的支出。
十、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新聞出版電影(款)出版發行(項):指《黃埔》雜志社事業運行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黃埔》雜志改版經費補貼項目、向臺灣及海外贈閱雜志政策性補貼項目的支出。
十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十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十六、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